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最新指引,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第 3.11 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东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不进行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第 3.12 条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式进行。 他方式进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
违反《证券法》,将其持有的本公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 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
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 股份,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第 3.18 条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 其他情形的除外。
他情形的除外。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 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
配; 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东大会;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行使表决权;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 4.03 条 (四)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所持有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
(六)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 余财产的分配;
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余财产的分配;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
(八)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 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
方式缴纳股金; 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外,不得退股; 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第 4.08 条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担连带责任。 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担连带责任。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
第 4.09 条 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 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
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第 4.10 条 得利用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 ……
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
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
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
侵占资产。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法行使下列职权: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资计划;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资本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