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8-052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鉴于目前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相关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50,245,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18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7,626,882.6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78,459,148.55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0,746,388.8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76,152,500.26元。公司按照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为607,626,882.67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357,381,882.67元,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