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122,164.6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3,954,720.3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6,395,472.03元后,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7,559,248.32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94,395,457.21元,减去2022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30,300,000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654,705.53 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722,574.6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654,705.53 元。
公 司 2023年 度利 润分 配 预案 拟定 为 :以 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 总股 本
243,618,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61,849.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并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