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 名(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7.7480%。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851,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748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19 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王文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具有本议案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20,651,000股。同意 20,650,0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申请不超过 6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波律师、朱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0】第 0290 号)。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