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2 年 4 月 19 日,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543,332,767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2,146,560.20 元(含税)。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7,674,790 股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02,146,560.20 元=543,332,767 股×0.188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85381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 0.1853814 元/股=102,146,560.20 元÷551,007,557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853814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实施日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674,790.00 股后
的 543,332,7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69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18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 5月 18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26 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2 年 5 月 9 日至登记日 2021年 5月 17日),如因自
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9-86271622 传真电话:0579-8627161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