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丁莉,199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7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1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继文,1998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捌拾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柒拾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拾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
2、我们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任该所是合理可行的,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