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限先生因涉嫌证券市场操纵,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吴限先生函告,
获悉其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1〕45 号)。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吴限先生函告,获悉其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收到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2〕126 号),依据 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没收陈某、林某某和吴限违法所得共计 165,262,585.59 元,并处以 495,787,756.76 元的罚款,违法所得
及罚款合计 661,050,342.35 元,其中由吴限承担 40%即 264,420,136.94 元。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吴限先生有关的拟处罚情况,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之内容无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上述拟处罚决定仅为中国证监会对吴限先生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中国证
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吴限先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吴限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战略不变。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