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不含5%)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14:00时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
化工业厂区第8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24日14:00时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第8会议室召开。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98,00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5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98,00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5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 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7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7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举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一)《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关于确认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380,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吴限、徐德勇、主逵、宋天玺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