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2-007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号)。公司股东钱永美女士计划自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220,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3%)。
近日,公司收到钱永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
至 2022 年 3 月 2 日,股东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3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1.19%,上述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2-3-2 10.66 2,350,000 1.1893%
钱永美
合 计 — — 2,350,000 1.18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钱永美 合计持有股份 322.01 1.63 87.01 0.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01 1.63 87.01 0.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钱永美女士与公司股东钱永耀先生、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钱永美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钱永美女士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
3、钱永美女士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钱永美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87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4%。
4、钱永美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钱永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