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京天利 公告编码:2020-073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 号)。公司董事邝青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2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4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77,01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4944%)。
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邝青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公司近期收到
邝青先生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2020年2月7日至2020
年 8 月 4 日期间,邝青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邝青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
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号)。
二、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邝青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邝青先生
的告知函,2020 年 2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4 日期间,邝青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截至本公告日,邝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08,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前述股份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之后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邝青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邝青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
3、邝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邝青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