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21日修
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
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以及中国证
券业协会(下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
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
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
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
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网下发行比例、定价及配售、回拨机制
等方面有所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
与本次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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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止2014年9月19日(T-3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32.3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8.15元/股对应的
发行人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84倍,低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总量为2,000万股,均为新发行股份。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
额为31,420.8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8.15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97.5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1,402.50万
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4]95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飞凯材料的股票代码为300398,该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9月19日(T-3日)完成。参与本次
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为110家,申购总量为179,250万股,整体申购
倍数为149.38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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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决定将报价为18.16元/股以上、报价为18.16元/股但申购数量小于500万股
(含500万股)的部分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18,8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5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发行人实际
的资金需求、发行费用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15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
算);
(2)22.8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
报价投资者配售对象数量为142个,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52,370万股,对应的
有效申购倍数为126.98倍。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2,0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0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将为36,300万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