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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JINSHANZHANG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所涉发行方式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并分别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政策调整,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发行方案进行相关修订,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政策调整以及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发行方案所涉
的发行方式作如下修订: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本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低于25%。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所涉金额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
并分别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政策调整以及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拟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
途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700万元”的金额下调为“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21.80
万元”,其他募集资金用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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