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文件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方式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系由西安天和投资 司。公司系由西安天和投资
1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修订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并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并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立;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 立;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13175783164XA。 9161013175783164XA。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
新增第十二条 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2 (其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新增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
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
3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修订 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份: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
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
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4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 修订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竞价交易方式; 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 (三)项、第(五)项、第
的其他方式。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三)项、第(五)项、第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内不得转让。
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
内不得转让。 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者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除需遵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 24 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
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新
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者 增股份总额的 50%。
除需遵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5 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部分新增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24 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新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增股份总额的 50%。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 股份;上述人员承诺一定期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限内不转让公司公司股票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的,所持股票于承诺期内不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得转让;上述人员因涉嫌证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
股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
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
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不得
转让所持公司股票;上述人
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未满三个月的,不得转让所
持公司股票。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及全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
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
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 的报告;
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 的报告;
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
(五)审议批准公司及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全资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六)审议批准公司及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
6 (七)对公司及全资子 修订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及全资子 (九)对公司合并、分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议; 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及全资子 (十)修改本章程;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十一)对公司聘用、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