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8-4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8月14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5万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3人;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7.95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拟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为23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与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本次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 45 100% 0.15%
人员(23人)
合计 45 100% 0.15%
7、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3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限制性股票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
第一次解锁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
第二次解锁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6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8)010066号验资报告,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169,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95,169,0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规定,公司拟按照每股人民币7.95元授予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4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申购结果,公司实际授予王辉、魏学兵、张以泉等23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8月27日止,贵公司己收到王辉、魏学兵、张以泉等23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以货币形式缴纳的股权认购款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RMB3,577,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4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27,5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95,169,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95,169,000.00元,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042号。截至2018年8月27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99,619,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299,619,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8月14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399,279 10.50% 450,000 31,849,279 10.63%
高管锁定股 27,349,279 9.14% 27,349,279 9.13%
股权激励限售股 4,050,000 1.35% 450,000 4,500,000 1.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7,769,721 89.50% 267,769,721 89.37%
股份总数 299,169,000 100% 450,000 299,619,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99,619,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4064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9,169,000股增加至299,619,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持有公司22.23%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持有公司22.20%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