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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95 深市 菲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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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8-23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以公

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13: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9:30-11:30,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

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学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 114,501,2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26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 114,501,2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26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人,代表股份47,974,4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0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4人,代表股份47,974,4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03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菲

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菲

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预案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预披露公告,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1,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刘启亮先生、谢敏先生、岳蓉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已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