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7-62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7年10月27日;
2、首次授予数量:405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90人;
4、首次授予价格:每股8.00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90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5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与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本次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李再荣 董事 30 7.41% 0.10%
吴坚 董事 30 7.41% 0.10%
徐燕 副总经理 30 7.41% 0.1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 315 77.77% 1.07%
人员(87人)
合计 405 100.00% 1.37%
7、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年。
8、解锁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内为锁定期。在限制性股票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 40%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了众环验
字(2017)010141号验资报告,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5,173,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
205,173,0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公司拟按照每股人民币8元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本次授予 405万股,预留45万股,预留部分将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根据申购结果,公司实际授予李再荣、吴坚、徐燕等90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限制性股票405万股,每股人民币8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1月2日止,贵公司己收到李再荣、吴坚、徐燕等90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以货币形式缴纳的股权认购款人民币叁仟贰佰肆拾万元整(RMB32,400,000,00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4,0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8,350,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95,173,000.00元,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95,173,000.00元,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024号验资报告。截
至2017年11月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99,223,000.00元,累
计实收资本(股本)299,223,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0月2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7日。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893,289 9.79% 4,050,000 32,943,289 11.01%
高管锁定股 27,466,789 9.31% 27,466,789 9.1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26,500 0.48% 4,050,000 5,476,500 1.8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279,711 90.21% 266,279,711 88.99%
股份总数 295,173,000 100% 4,050,000 299,223,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99,223,000.00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0.36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5,173,000股增加至299,223,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
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持有公司22.54%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持有公司 22.20%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