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天孚”)于 2024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30 日。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424,7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999,962.9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953,230.56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7,046,732.42 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苏公
W[2021]B00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8,600 78,600
合计 78,600 78,600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046,732.42 元,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77,046,732.42
合计 777,046,732.4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累计已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
额 资金金额 进度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 苏州天孚 432,000,000.00 392,491,350.88 90.85%
的高速光引擎建设
项目 江西天孚 345,046,732.42 253,995,972.09 73.61%
合计 777,046,732.42 646,487,322.97 83.2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光引擎建设项目
注: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延期两年,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系上述项目第二次延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已完成江西天孚厂房主体工程建设和苏州天孚部分产品线建设,并已部分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整体建设进度保持有序推进。但因江西天孚幕墙施工等工程尚未全部完成、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仍需一段时间,项目尚未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
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确定,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