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董事会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7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424,7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999,962.9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953,230.56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7,046,732.42 元。
2021 年 1 月 14 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已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向公司账户。2021 年 1月 15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003 号),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1,136.2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28,996.7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3,975.35 万元(包括扣除手续
费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975.23 万元、理财收益 2,292.16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订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 年 1 月,公司与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江西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孚”)是公司募投项目“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了更高效地发挥募集资金
的作用,由江西天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公司、江西天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高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2023 年 2 月,开立了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0547601040054558
区支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32250198863600005550
区支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苏州枫桥支行 50147892255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万元)
活期存款 12.74
浦发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89190078801300001115 通知存款 3,754.59
小计 3,767.33
活期存款 46.18
中国银行高安支行 203750111071 定期存款 15,000.00
小计 15,046.18
10547601040054558 活期存款 160.38
中国农业银行新区支行
小计 160.38
活期存款 0.95
中国银行苏州枫桥支行 501478922554 理财产品 15,500.00
小计 15,500.95
活期存款 0.51
中国建设银行新区支行 32250198863600005550 理财产品 19,500.00
小计 19,500.51
合计 53,975.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面向 5G 及
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天孚通信,实施地点相应增加江
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长江路 695 号。具体如下表: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实施主体 江西天孚 江西天孚及天孚通信
拟投入募集资金 777,046,732.42 元 江西天孚:675,046,732.42 元
天孚通信:102,000,000.00 元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技术
实施地点 技术产业园区 产业园区和江苏省苏州市高新
区枫桥街道长江路 695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不
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延期两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调整公司和江西天孚
两个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的投资金额,项目的内容和总投资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表:
实施主体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额度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天孚通信 102,000,000.00 元 352,000,000.00 元 增加 2.5 亿元
江西天孚 675,046,732.42 元 425,046,732.42 元 减少 2.5 亿元
总投资额 777,046,732.42 元 777,046,732.42 元 不变
3.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