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0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董事王志弘、潘家锋、高级管理人员陈凯荣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1 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公司董事王志 弘先生持有公司1,63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187%),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陈凯荣先生持有公司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5%),公司董事潘家 锋先生持有公司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1%),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 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14 日至2022年6月13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王 志弘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0.1022%),陈凯荣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7%),潘家锋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9%)。
近日,公司收到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 施完毕的告知函》,王志弘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387,800股,占天 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990%,陈凯荣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22,000 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056%,潘家锋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 15,000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
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天孚通信总 股份来源
称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王志弘 集中竞价 2021-12-14 33.5509 387,800 0.0990% 王志弘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陈凯荣 集中竞价 2021-12-14 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陈
33.3468 22,000 0.0056% 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
潘家锋 集中竞价 2021-12-15 来源于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因权
33.5964 15,000 0.0038%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合计 424,800 0.1085%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天孚通信总 占天孚通信总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229,580 0.3140% 1,229,580 0.3140%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1,179,180 0.3012% 1,179,180 0.3012%
王志弘 股权激励限售股 50,400 0.0129% 50,400 0.0129%
二、无限售条件股 409,860 0.1047% 22,060 0.0056%
三、总股数 1,639,440 0.4187% 1,251,640 0.3197%
陈凯荣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66,150 0.0169% 66,150 0.0169%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15,750 0.0040% 15,750 0.0040%
股权激励限售股 50,400 0.0129% 50,400 0.0129%
二、无限售条件股 22,050 0.0056% 50 0.0000%
三、总股数 88,200 0.0225% 66,200 0.0169%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47,250 0.0121% 47,250 0.0121%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11,250 0.0029% 11,250 0.0029%
潘家锋 股权激励限售股 36,000 0.0092% 36,000 0.0092%
二、无限售条件股 15,750 0.0040% 750 0.0002%
三、总股数 63,000 0.0161% 48,000 0.0123%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
1、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王志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陈凯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潘家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