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83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1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3,848,209.91 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4,791,606.14元,公司2018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不含税保荐费943,396.23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3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的券商保荐费943,396.23元以及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5,486,320.7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9,722,073.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3月2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能科技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4月8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万元用途变更为投资“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公司”),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5月15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12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公司、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GW N 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21年5月1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6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龙证券承接,公司、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9 月 30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有11 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2458000000347843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341,396.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高新 32250198614700000266 募集资金专户 508,574.80 活期
技术产业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6640100100134674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760,531.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102253029000039490 募集资金专户 5,645,096.97 活期
浜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410020010120100154098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公司衢州分行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0521201040012050 募集资金专户 0 活期
浜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16230188000194438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公司姜堰支行 17,949,408.8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0521201040013025 募集资金专户 37,138,450.98 活期
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州 12860078801400000496 募集资金专户 51,873,384.47 活期
姜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沙家浜支 1102253029100034782 募集资金专户 20,974,861.52 活期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6640100100190022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104,532,904.20
合计 239,724,609.50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4月、2021年3月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泰州中来公司,原先通过光能科技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实际投入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10020010120100154098)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21201040012050)的注销手续,与上述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专户余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