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汇会专[2021]734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根据贵中心 2021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1〕020257 号《关于苏州
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公司”、“发行人”)问询函提出的需要公司申报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2.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账面货币资金为 17.89 亿元,期末有息
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金额为 19.12 亿元,其中对 Overseas-ChineseBankingCorporatio nLimite d 的 500 万美元借款存在展期支付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截至目前,相关货币资金受限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2)Overseas-ChineseBankingCorporationLimited 的 500万美元借款的主 要用途,发行人展期支付的主要原因及对 发行人的后续影响;( 3)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债务逾期的情况,如有,请补充具体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截至目前,相关货币资金受限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2021-9-30
金额(万元) 占比
库存现金 9.34 0.00%
银行存款 108,711.71 41.52%
其他货币资金 153,101.65 58.48%
合计 261,822.69 100.00%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相关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21,917.32
信用证保证金 10,520.42
保函保证金 10,510.49
定期存单(质押开具承兑汇票) 8,892.24
贷款共管户(注) 7,448.26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1,010.70
贷款保证金(含质押票据、到期解付部分) 250.48
长期不动户 29.79
合计 160,579.69
注:工行共管户系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民生”)根据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公司需将农户工银 e 钱包货款回 笼全部转入偿债专户,公司与银行共同监管,专项用于偿还工商银行贷款。
公司受限资金主要是在日常运营中为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远期结售汇锁汇等而缴纳的保证金,总金额为 160,579.69 万元。除上述受限资金 以及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二、Overseas-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的 500 万美元借款的主
要用途,发行人展期支付的主要原因及对发行人的后续影响
(一)Overseas-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的 500 万美元借款基
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 Overseas-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新加
坡 华 侨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华 侨 银 行 ”) 签 订 编 号 为
“E/2019/115842/CP/EP/LCB”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 500 万欧元,借 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还款日期不得晚于在中国国家外 汇管理局登记的时间。同时合同约定,在借款人申请、银行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借
款本金可展期。宁波银行为该笔借款出具融资性保函。
2019 年 12 月,公司取得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常熟市支局签发的境内机构外债
签约情况表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公司就该笔借款展期
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常熟市支局签发的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到期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二)展期支付的主要原因及对发行人的后续影响
2020 年 12 月公司对该笔借款选择展期,展期至 2021 年 12 月,其原因主要
为:
1、该笔借款由境外银行放款,对方允许公司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申请展期,申请展期手续简便;
2、华侨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相比较低,该笔借款融资成本(含利率及手续费)约为 2.95%,展期后融资成本为 2.85%,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35%,公司申请展期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3、2020 年 12 月,欧元对人民币汇率大幅上涨,公司偿还该笔欧元借款将
增加汇率成本。加之借款展期较为便捷,因此公司选择在有利的汇率变动趋势时偿还该借款。
2021 年 7 月,公司已对该笔借款进行远期购汇锁汇,到期将交割偿还。
公司对该笔借款进行展期,是在展期较为便捷的情况下,基于降低融资成本之考虑,公司做出展期的选择,而非公司无法到期偿还所致。因此,不会对公司后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债务逾期的情况,如有,请补充具体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一)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债务逾期的情况,如有,请补充具体情形
除上述对华侨银行借款展期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债务逾期的情况。
(二)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 26.18 亿元,受限资金为 16.06
亿元,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期末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金额为 26.71 亿元;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除华侨银行的 500 万欧元借款因融资成本低、欧元利率变动不利归还、展期手续简便而选择展期支付外,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公司运营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公司亦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增强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提高偿债能力,具体如下:
1、做大做强主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00,150.03 万元、859,499.09 万元、971,668.89 万元和1,198,715.6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背膜、高效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了良好的联动效应,公司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分别为
269,183.79 万元、347,789.92 万元、508,494.59 万元和 413,272.08 万元。公司根
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和工艺创新,及时更新产品供应,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口碑,积累了广泛稳定的客户群体资源,包括隆基、阿特斯、晶科、晶澳、中国电建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等组件生产厂商和电站客户以及海外客户扩展公司业务领域,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政策导向和公司实际情况,大力拓展分布式民用光伏业务,并适时对系统设计、业务模式等进行创新,努力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开拓分布式业务新模式,寻求更有利的合作方式
2021 年起,公司减少了需垫付大量资金、收款期较长的户用分布式赊销业
务,与大型央企、国企合作开展此类业务,可及时回笼资金,款项收回也更有保
障。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央企国电投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源烨新能源有
限公司开展合作,已确认 EPC 业务含税收入 12.20 亿元,已回款 7.81 亿元,截
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上海源烨已回款 9.23 亿元,资金回笼快,能有效缓解资
金压力。公司将在光伏政策的鼓励和自有分户式业务经验的支撑下,扩大此类业
3、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额度,拓宽融资渠道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获取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29.45 亿元,未使用
银行授信额度约 4.18 亿元,授信银行涵盖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众多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报告期内,公司征信记录良好,与境内金融机构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偿还贷款本息方面未发生过逾期情况;公司将针对未来债务情况,主动调整并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本性融资方式,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性现金流和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同时控制负债规模,积极防范偿债风险。
4、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
公司在销售与回款期间的各个环节,对应收账款进行实时追踪,建立销售人员应收账款回款考核指标,优化应收账款结算方式及账期管理制度,进行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量的情况,提高偿债能力。
综上,公司有息负债可以通过可灵活支配的货币资金、销售回款、金融机构借款及直接融资方式等有效缓解偿债压力,同时公司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以及配合公司信用政策管控等,为公司偿还到期债务提供良好的保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