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中来智慧新能源为参股公司天津中核坐标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资金需求,中来智慧新能源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股东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质押担保
且天津中核坐标将向中来智慧新能源出具反担保的承诺函,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提交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