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393,证券简称:中来股份)股票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就有关事项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1)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已于2021年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0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核问询函回函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回函完成后及时回复并报送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
(2)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非交易日直通时间段提交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9),公司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间认购了私
募基金合计2亿元,除公司已收回正帆顺风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金额
1,983.52 万元(对应认购款项 1,840 万元及盈利 143.52 万元)外,公司剩余
未收回本金18,160万元可能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及理财产品的实际情况,对基金产品的本金全额确认损失。经公司内部测算,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00 万元-11,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71%-62.99%。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了重大影响。
(3)公司已于2021年1月11日早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将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对外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注函回函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回函完成后及时回复并披露。
(4)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早间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暨公司提起仲裁、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针对公司认购的私募基金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1月11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泓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仲裁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已通知公司预缴仲裁费。同日,公司分别向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差额补足义务人李萍萍、李祥提起诉讼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显示已经收案。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近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针对近期媒体报道,媒体对公司关注度较高。自2021年1月10日《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2020年度业绩预告》晚间挂网起,多家公众传媒转载了公司公告,并持续报道了公司私募资金理财产品相关的各类事项以及相关进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市场关注度持续较高。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已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预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需要调整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