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和张育政女士系夫妻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506,130股;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拟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80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99%。
此外,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还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华君实业(中国)有限公司转让其二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7,6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7.30%,协议转让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目前总
(股) 股本的比例
林建伟 88,741,284 36.82%
张育政 57,764,846 23.97%
合计 146,506,130 60.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数量及比例、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数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量占公司总股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本的比例
1 林建伟 不超过330万股 不超过1.37% 通过股份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
获得资金回票前已发行的股
笼,降低股票份(包括送股、
2 张育政 不超过150万股 不超过0.62% 质押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部分)
合计 不超过480万股 不超过1.99% —— ——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
年1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而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①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②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的上限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通过普乐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的非限售股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五。③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④每次减持时,本人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承诺正严格履行中。
(二)林建伟先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新增股份锁定承诺:
自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起60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上述承诺正严格履行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