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江小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持本公司股份13,918,265股的股东江小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其中: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小伟先生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截至2018年2月13日,江小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截至2018年5月7日,江小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
鉴于公司已于2018年4月10日完成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510,000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41,725,681股变更为241,215,681股,根据江小伟先生减持计划中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2.40%的要求,其减持计划对应可减持股份数从5,800,000股调整为5,787,762股。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江小伟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5月23日,江小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目前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注】
大宗交易 2018年2月7日 31.40 1,600,000 0.6633%
大宗交易 2018年2月8日 31.73 232,000 0.0962%
大宗交易 2018年2月13日 31.69 2,269,663 0.9409%
集中竞价 2018年4月19日 35.01 136,000 0.0564%
集中竞价 2018年4月20日 35.68 79,200 0.0328%
集中竞价 2018年4月23日 35.61 222,228 0.0921%
集中竞价 2018年4月24日 35.74 269,500 0.1117%
集中竞价 2018年4月25日 35.37 180,400 0.0748%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3日 33.13 47,400 0.0197%
江小伟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4日 33.15 20,800 0.0086%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7日 33.28 95,000 0.0394%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8日 34.43 260,700 0.1081%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9日 35.16 80,000 0.0332%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10日 35.39 50,000 0.0207%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18日 37.16 120,000 0.0497%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21日 38.23 10,300 0.0043%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22日 38.05 114,500 0.0475%
合计 —— —— 5,787,691 2.3994%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注:(1)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计510,000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41,725,681股减至241,215,681股。因此,江小伟先生在此前减持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根据最新总股本予以调整。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918,265 5.7700% 8,130,574 3.3707%
江小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18,265 5.7700% 8,130,574 3.37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本次减持前后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241,215,681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江小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江小伟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江小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小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5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