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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信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0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4,500万元。公司2016年度及
2017年度已连续两年亏损,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且存在减持比例的限制,无法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预计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解除并上市流通后的12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委托表决权等方式分步完成实际控制权的转让。涉及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及正式法律文件签署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目前各方就实际控制权拟变更事项正积极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腾信股份,证券代码:30039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说明、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其他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4,500万元。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度已连续两年亏损,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任何其他方提供。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炜先生拟联合公司第二大股东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思尔”)引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合作伙伴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浩基”),正在筹划重大合作事项,如合作成功,该事项将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且存在减持比例的限制,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限售股份解除并上市流通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
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0%。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且存在减持比例的限制,无法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预计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解除并上市流通后的12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委托表决权等方式分步完成实际控制权的转让。

    涉及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及正式法律文件签署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的审批。公司实际控制人向青岛浩基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如采取委托表决权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触发要约收购。目前各方就实际控制权拟变更事项正积极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