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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9 深市 艾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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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艾比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3-04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方建新,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月明,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

    质量复核人:陈葆华,199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0.0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最终以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为准。

    上期审计费用 95.0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5.0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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