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2-07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根据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最新修订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中包含 4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2 名职工代表董
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彦辉先生、罗艳君女士、赵阳女士、任永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该事项待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丁崇彬先生、赵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董事丁彦辉先生、罗艳君女士、赵阳女士、任永红先生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丁崇彬先生、赵凯先生共同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牛永宁先生、郑丹女士、谢春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谢春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董事
1、丁彦辉先生
丁彦辉先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
甘肃陇东学院中文系,2004 年至 2010 年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EMBA 班、
金融投资班、市场营销班学习。1997 年 3 月至 1997 年 7 月在深圳海天版务公司
从事采编、记者工作,1997 年 7 月至 1997 年 11 月在深圳京华证券从事证券经
纪人工作。1997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 月在深圳金港特电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2001 年 8 月合伙创业成立本公司,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至今(其中有十八年兼任总经理),现并任惠州艾比森董事、艾比森投资公司董事长、艾比森会务公司董事、深圳市海龙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理事。
截至目前,丁彦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507,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1%。另外,丁彦辉先生还持有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08,000 股,并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丁彦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罗艳君女士
罗艳君女士: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2007 年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销售总监、业务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罗艳君女士从事管理工作多年,对营销、销售、运营等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业务变革和渠道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分管品质及服务期间,导入全产业链品质管控模式,全面提升了公司的品质和服务管理能力;
作为营、销、服领域负责人,重构了业务流程,升级了销售及服务组织,为全球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艾比森巴西公司董事及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
截至目前,罗艳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7,3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另外,罗艳君女士还持有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80,000 股,并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罗艳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赵阳女士
赵阳女士: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文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白俄罗斯明斯克国立语言大学国际政治与经济关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赵阳女士具有丰富的一线销售和管理经验,从无到有搭建过俄罗斯分公司、组建本地化团队和进行运营管理,具有管理跨国团队和运营海外公司的能力。长期的一线业务与管理工作经验,支持其在分管集团人力资源工作期间,带领团队通过组织、人才、文化及流程体系构建,进行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顶层设计,出色的支持了公司的稳健经营与高效运营。在提升团集团效能和组织管理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务视角以运营思维主持和推进公司的组织变革,推动公司“大平台、小前端”组织战略的落地。凭借深入的业务视角和对艾比森企业文化的深入全面理解,成长为兼具实干才能和高度使命感的年轻管理者。2010 年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市场总监、俄罗斯分公司总经理、欧洲业务区总经理、国际销售体系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副总裁等职务。
截至目前,赵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赵阳女士持有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20,000 股,并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赵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任永红先生
任永红先生:男,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
肃宁县师范学校。2001 年 8 月起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并任惠州艾比森、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艾比森德国公司、艾比森香港公司、艾比森美国公司、艾比森投资公司董事、威斯视创董事长及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理事。
截至目前,任永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958,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3%。另外,任永红先生还持有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00,000 股。任永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职工代表董事
1、丁崇彬先生
丁崇彬先生: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深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 年 1 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流程与 IT 总监、产品开发体系负责人、副总经理等职务。丁崇彬先生多年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
作,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丁崇彬先生作为公司流程与数字化领域的带头人,从无到有建立了公司的数字化运营体系,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做出卓越贡献;作为产品开发体系负责人,重构了公司的研发团队并通过导入 IPD(集成产品开发)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作为总裁办负责人,建立了公司运营管理体系,持续保障公司高效平稳运营。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崇彬先生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