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2-07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认真讨论,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丁崇彬先生、赵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后,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成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致同意选举陈杨女士、田袁宇先生、邓汉卿先生、陈洁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后,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丁崇彬先生
丁崇彬先生: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深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 年 1 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流程与 IT 总监、产品开发体系负责人、副总经理等职务。丁崇彬先生多年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丁崇彬先生作为公司流程与数字化领域的带头人,从无到有建立了公司的数字化运营体系,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做出卓越贡献;作为产品开发体系负责人,重构了公司的研发团队并通过导入 IPD(集成产品开发)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作为总裁办负责人,建立了公司运营管理体系,持续保障公司高效平稳运营。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0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另外,丁崇彬先生还持有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40,000 股,并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丁崇彬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赵凯先生
赵凯先生: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先后在德鲁克商学院、北大汇丰商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习进修。在公司创始之初 2002 年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国内销售部经理、华南大区总监、模组事业部总经理、惠州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采购官、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赵凯先生多年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赵凯先生作为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从筹建惠州工业园,到全面投产使用,全面主持惠州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为公司的智能化制造做出了重大贡献。20 年的专注本行业,作为公司首席采购官,有着丰富的供应链管理理念和经验,对 LED 行业的全局、产业链上下游、技术发展方向、竞争态势等有着深刻的认知和见解,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端到端的供应链管理机制,确保了供应链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秘书长。
截至目前,赵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9,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另外,赵凯先生还持有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780,000 股,并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赵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陈杨女士
陈杨女士: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大学,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陈杨女士服务于公司 11 年 8 个月,先后获得公司最佳管理奖、公司金蜜蜂奖、亿万俱乐部成员,有丰富的市场实战
经验,主导了 MCR 和 LTC 等流程建设。2011 年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欧洲大
客户经理、拉美业务区总经理、华北业务区副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分管战略管理和数字化运营部、副总裁分管全球销售和服务建设等职务,现任深圳阿蒂米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陈杨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田袁宇先生
田袁宇先生: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历任海航旗下创新金融集团风险控制部法律事务中心主管、中心经理,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等,2021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法务部法务经理、深圳市找法在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田袁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田袁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邓汉卿先生
邓汉卿先生: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博士学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主攻机电一体化方向,
已发表国际学术论文 10 余篇,其中高水平 SCI 论文 8 篇,EI 论文 1 篇,申请国
家发明专利 7 项(已授权 2 项),获得软件著作权 8 项。2016 年 7 月~2019 年 2
月,就职于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002625),任企业研究员/博士后。2019年 2 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技术创新中心高级系统工程师、战略营销体系副总
经理。邓汉卿先生多年从事机械、电子、软件等机电类技术/产品研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与管理经验。邓汉卿先生作为产品线负责人,全链条拉通市场洞察、产品规划、开发、量产到产品交付与上市推广等各个环节,制定公司产品战略,同时优化 IPD(集成产品开发)流程,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现任公司战略营销体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邓汉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邓汉卿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陈洁群女士
陈洁群女士: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三峡大学,本科学历。2014 年 7 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销售工程师、市场总监、业务区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业务区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洁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参与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陈洁群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