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2-01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牛永宁先生、刘广灵先生、谢春华先生和邓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和《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6.1、审议通过丁彦辉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2、审议通过任永红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任永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3、审议通过邓江波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邓江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4、审议通过罗艳君女士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罗艳君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5、审议通过牛永宁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牛永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6、审议通过刘广灵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刘广灵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7、审议通过谢春华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谢春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8、审议通过邓勋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董事邓勋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
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9、审议通过丁崇彬先生、李文女士、赵凯先生、孙伟玲女士、傅建井先生、王新强先生、赵璞建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 2022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董事长丁彦辉先生 2022 年度考核方案,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目标规划、丁彦辉先生在公司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拟定丁彦辉先生 2022 年度的薪酬计划。
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罗艳君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 容详 见公 司在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 上披 露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金额不超过 1,2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
董事任永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拟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7.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
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额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