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1-08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公司监
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