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1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