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1-06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公司部
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 年 6 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增补一名独立董事,同意提名邓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附件:邓勋先生简历
邓勋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EMBA(总裁班),会计师、国际特许会计师、深交所独董资格;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工商财税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副会长兼财税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深圳易桥立万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拥有超过 30 年的企业管理、财税代理、税务筹划和管理咨询经验,多家孵化机构、创客机构财税顾问,服务企业 10000+家。对金融投资业、制造业、建安、医美、跨境电商等行业的财税合规、税务优化的经验丰富,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截至本公告日,邓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