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1-03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傅建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按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计提相关产品质量保证费用预计负债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