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0-02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 20 层 A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7 名,实际现场参加董事 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3 月2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晓先生、刘广灵先生和何晴女士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牛永宁先生、刘广灵先生和谢春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概述”部分和独立董事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6.1、审议通过丁彦辉先生 2019 年度薪酬
董事丁彦辉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2、审议通过任永红先生 2019 年度薪酬
董事任永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3、审议通过邓江波先生 2019 年度薪酬
董事邓江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4、审议通过 Jihong Sanderson 女士 2019 年度薪酬
董事 Jihong Sanderson 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5、审议通过牛永宁先生 2019 年度薪酬
董事牛永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6、审议通过刘广灵先生 2019 年度薪酬
董事刘广灵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7、审议通过谢春华先生 2019 年度薪酬
董事谢春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8、审议通过何晴女士、赵晓先生、李文女士、唐露阳女士、丁崇彬先生、罗艳君女士、赵凯先生、赵璞建先生、王新强先生、黄程女士、孙伟玲女士、张文磊先生、李海涛先生 2019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7.1、审议通过丁彦辉先生 2020 年度薪酬计划
董事丁彦辉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7.2、审议通过任永红先生 2020 年度薪酬计划
董事任永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7.3、审议通过李文女士、唐露阳女士、丁崇彬先生、罗艳君女士、赵凯先生、赵璞建先生、王新强先生、黄程女士、孙伟玲女士 2020 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
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824,1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3,699,487.72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 2019年度现金分红 53,699,487.72 元。
因此,结合公司近年来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
董事任永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