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0-00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为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公司正式员工:
1、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4、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其他骨干人员或关键岗位员工。
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监事会核实,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风险提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谨慎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提示性公告不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鉴于相关沟通事项尚未完成,具体的方案和细节仍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完成付诸实施尚存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尽快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