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人,授予的股票数量为166,000 股,
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60,134,000股的0.1037%。
2、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25日。公司董事会近日已实施并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5月25日。
2、授予价格: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8.34元。
3、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1 陈志峰 战略发展总监 10
2 任红 采购主管 1.6
3 陈云 客户服务部项目经理 1
4 财务专员
牛丽红 0.6
5 中国区销售代表
南璞 0.6
6 欧洲区销售助理
杨晏 0.4
7 法务专员
陈文强 0.4
8 战略采购工程师
肖林 0.4
9 战略采购工程师
李锦峰 0.4
10 战略采购工程师
王继南 0.4
11 战略采购工程师
陆园云 0.4
12 物流部主管
王新颖 0.4
合计 16.6
4、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5、对预留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解锁时间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锁期 40%
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锁期 30%
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15-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三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未达到考核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激励计划中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该年度个人考核相同。
7、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授予预留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7月2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5】0006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25日止,艾比森公司已收到艾比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6.6万元,认购人数共12位,认购数量为16.6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28.34元,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4,704,44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166,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4,538,4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时我们注意到,艾比森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13.4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6,013.40万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5月29日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4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2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6,030.00万元。”
三、授予预留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 年5月25日,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额)
限售流通股 129,194,000 80.68 166,000 129,360,000 80.70
首发后个人类 2,380,656 1.49 - 2,380,656 1.49
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 2,874,000 1.79 166,000 3,040,000 1.90
股
首发后机构类 5,999,344 3.75 - 5,999,344 3.74
限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 100,835,344 62.97 - 100,835,344 62.90
限售股
首发前机构类 17,104,656 10.68 - 17,104,656 10.67
限售股
无限售流通股 30,940,000 19.32 - 30,940,000 19.30
股份总数 160,134,000 100 166,000 160,300,000 100
五、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