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20-040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祯环保”)
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李炜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函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便促进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及种类
提议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规模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提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且不为公司回购股份当日股票涨幅限制的价格。
提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及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
少于 1,111.11 万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约 1.64%),不高于 2,222.22 万股(占
当前总股本比例约 3.27%)。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规模。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炜先生于2020年2月3日增持公司股票50,600股。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李炜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公司,未来六个月,如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通过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批,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协议规定向中节能转让部分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人李炜先生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提议人李炜先生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同时承诺将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李炜先生的上述提议后,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财
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认为目前实施股份回购具有可行性,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