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配售结果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诚信”、“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00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5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57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
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3元/股。根据发行
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376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数量为2,001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75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
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75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117,910
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430万股的82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575.10万
股的205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350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184倍。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
2014年6月18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后,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为575.1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无锁定)为200.10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
375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75万股),占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的24.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9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
量的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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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2014年6月10日(T-6日)公布的《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
中列示的配售原则对所有有效报价对象进行配售,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最终获配总
量为314.1369万股(其中,公募及社保基金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无锁定)为
118.7377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95.3992万股(锁定12个月),占本次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的54.63%;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最终获配数量为144.0253万股(其
中,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无锁定)为64.0185万股,老股
转让数量为80.0068万股(锁定12个月),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5.04%;
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116.9378万股(其中,其他投资者获配的新股发行
数量(无锁定)为17.3438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99.5940万股(锁定12个月),
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0.33%。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6月18日(T日)结束。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有效报价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
分所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证。
6、根据2014年6月17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1、总体申购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
销商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
249家,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247家,2家有效报价对象没
有参与网下申购。其中,229家有效报价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
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3,906,358.3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
117,910万股。
2、剔除无效申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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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公告》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
年修订),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对象未按时在T 日9︰30-15︰00 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的,其新股申购无效。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
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
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对象名单。若申
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
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经核查确认,20家有效报价对象确认为无效申购并被剔除。具体名单如下:
申购无效
序号 有效报价对象 有效报价对象 原因
1 刁静莎 刁静莎 未申购未缴款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
2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