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7-05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环保”)签订了《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或“合同”),公司在被公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及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均进行了公告,详见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于2017年4月5日发布的《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 提示性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17-042)和2017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17-044)。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同时,若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或安装调试,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9日
住所: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郑油磨村村民委员会院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鹏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专业从事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东兴环保系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签约双方
买方: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叁佰陆拾万元整(¥143,600,000.00),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62%。
3.付款方式
本合同使用人民币
①预付款的支付:买方支付给卖方该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②详细设计完成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合同总价的5%;
③投料款的支付:买方支付给卖方该合同总价的15%作为投料款;
④到货款支付:旋转雾化器等相关设备到货后,买方支付给卖方该合同总价的35%;
⑤调试款的支付: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合同总价的10%作为调试款;
⑥性能验收款: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合同总价的10%作为性能验收款;
⑦环保验收款的支付: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合同总价的5%作为环保验收款;
⑧设备质量保质金的支付:买方支付给卖方该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
保证金。
4.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4月28日
6.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合同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生效:
①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文件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②履约保函。
7.合同履行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采购合同的总价为14,360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69,632.31
万元的 20.62%。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