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9,932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319,539,690 股的
0.0125%,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2,091,698 股的 1.9091%。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9,539,690 股减少至 319,499,758 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34 元/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8 年 8
月 18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
行了公示。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激励对象获受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67,452,9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9 股,该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 57,046 股。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公司根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该激励对象办理完成其所持限售股
份总量的 30%计 17,114 股限售股的解除限售手续并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上市流通。在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限售期内,该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9,932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授予价格 14.14 元/股。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67,452,9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9 股。根据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4.14 元/股调整为 7.44元/股。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317,873,9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 12,714,957.28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44 元/股调整为 7.40 元/股。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319,539,6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
利 19,172,381.4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40 元/股调整为 7.34 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 293,100.88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 20 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424,257 股。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2020)第【00059】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9,539,690 变更为 319,499,758 股,公司股本
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436,642 31.4317% 0 0 100,396,710 31.4231%
其中:高管锁定股 97,822,400 30.6135% 0 0 97,822,400 30.61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64,189 0.4582% 0 39,932 1,424,257 0.4458%
首发前限售股 1,150,053 0.3599% 0 0 1,150,053 0.3600%
2、无限售条件股份 219,103,048 68.5683% 0 0 219,103,048 68.5769%
总计 319,539,690 100% 0 39,932 319,499,758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