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9-059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韩梅、张建仁、于佩霖、吴清华、吴雷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韩梅等 5 名股东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买卖敏感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总计不超过 1,152,200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3625%)的公司股份,各股东拟减持数量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韩梅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不超过601,600 不超过0.1893%
会秘书
张建仁 董事、副总经理 不超过180,000 不超过0.0566%
于佩霖 监事 不超过212,900 不超过0.0670%
吴清华 监事 不超过131,700 不超过0.0414%
吴雷 监事 不超过26,000 不超过0.008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韩梅女士、张建仁先生、于佩霖先生、吴清华先生、
吴雷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韩梅女士、张建仁先生、于佩霖先生、吴清华先生、吴雷女士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
姓名 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
韩梅 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1日 23.84 601,156 0.1891
张建仁 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0日 23.22 180,000 0.0566
集中竞
于佩霖 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1日 24.07 212,900 0.0670
价交易
吴清华 2019年9月6日 21.21 131,777 0.0415
吴雷 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0日 23.59 26,000 0.008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持股总数 2,444,625 注1 0.7691 1,843,469 0.5799
韩梅 限售股份 1,833,469 0.5768 1,833,469 0.5768
(高管锁定限售股)
无限售股份 611,156 0.1923 10,000 0.0031
持股总数 777,161注2 0.2445 597,161 0.1879
张建仁 限售股份 582,871 0.1834 582,871 0.1834
(高管锁定限售股)
无限售股份 194,290 0.0611 14,290 0.0045
持股总数 851,892 0.2680 638,992 0.2010
于佩霖 限售股份 638,919 0.2010 638,919 0.2010
(高管锁定限售股)
无限售股份 212,973 0.0670 73 0.00002
持股总数 527,108 0.1658% 395,331 0.1244
吴清华 限售股份 395,331 0.1244 395,331 0.1244
(高管锁定限售股)
无限售股份 131,777 0.0415 0 0
持股总数 107,388 0.0338 81,388 0.0256
吴雷 限售股份 81,291 0.0256 81,291 0.0256
(高管锁定限售股)
无限售股份 26,097 0.0082 97 0.00003
注 1:其中包括 38,031 股限制性股票;注 2:其中包括 57,046 股限制性股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
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吴清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因操作不慎,总计减持公司股份 131,777
股,超过减持计划 77 股(超出部分减持金额 1,633.17 元),但累计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韩梅女士、张建仁先生、于佩霖先生、吴清华先生、吴雷女士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