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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62,0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9%。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38,000份,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10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450,000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该激励计划审议时公司总股本545,800,000股的1.00%,行权价格为36.24元。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取消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80,000份。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70,000份,行权价格为36.24元,授予日为2016年4月8日。独立董事就期权授予及本次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5,370,000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光环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211。

  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1、201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行权价格由36.24元调整为36.22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取消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00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0,000份。确认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9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数量为2,136,000份。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10股且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的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本次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10,680,000份,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由2,136,000份调整为4,272,000份,行权价格由36.22元调整为18.06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取消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5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20,000份。确认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6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数量为3,126,000份。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6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100份。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4,167,900份调整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6,252,000份。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注销未行权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6、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9999元人民币(含税)”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行权价格由18.06元调整为18.04元。同时取消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4,000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1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988,000份。独立董事就本次期权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8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8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1,520,1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3,900份。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1,473,900份,取消4名已离职人员激励对象及1名自愿放弃全部已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2,000份股票期权,调整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2,862,000份,激励对象为86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注销未行权期权及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其他进展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如下: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件。
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
3、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激励对象2018年度综合考核合格,考核员会组织领导对激励对象依据业绩、效能等结果均达到优秀,满足行权条件。
方面进行个人业绩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
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四个级别:优秀、
良好、及格、不及格。若激励对象年度绩效
综合考核结果对应等级为及格及以上,则激
励对象可行权当期期权;若激励对象综合考
核结果为不及格,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拟行权份
额无偿收回并注销。行权比例见下表:

    考核结果        当年可行权比例

      优秀              100%

      良好              80%

      及格              50%

      不及格              0

4、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计划期权股票期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3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至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损益的平均净利润分别为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92,012,461.47元和85,697,844.37元。
                                        等待期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67,452,385.34元和
                                        662,232,883.83元,均高于授予日前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满足行权
                                        条件。

5、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行权期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经常损益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公597.76%,高于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净利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润增长率,满足行权条件。
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

  足,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同意86名激励对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