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回购的
本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0,336,816 股,过户价格为 14.52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
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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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0 年 4月 22日起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根据《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前,经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一致,且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但经董事会审议延长的除外;(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经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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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