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披
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1.5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1%)。
近日,公司收到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出具的告知函,截止
2021 年 1 月 6 日,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共减持公司股份 281.56
万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行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83,552,208 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张齐春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巴沟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朱海东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巴沟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朱曼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巴沟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 月 6 日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81.56 1.0
合计 281.56 1.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 (%)
张齐春 1,175.7688 4.18 990.7688 3.49
朱海东 542.4694 1.93 462.4694 1.6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朱曼 110.2056 0.39 93.6456 0.33
合计持有股份 1,828.4438 6.50 1546.8838 5.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8.4438 6.50 1546.8838 5.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是☑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2018 年 1 月 16 日,张齐春女士与黄永军先生签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张齐春女士将其持有的东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方通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
给黄永军先生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截至本公告日,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468,838 股,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 备查文件
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签署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