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0-062
股东关于减持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股东张齐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海东、朱曼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齐春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获悉张齐
春女士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至此,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前次减持公司
股份达到 1%的公告披露至今张齐春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齐春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朱海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朱曼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82.25 1.00
合计 282.25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 (%)
张齐春 1,968.5288 7.00 1,738.6888 6.18
朱海东 581.4694 2.07 542.4694 1.93
朱曼 123.6156 0.44 110.2056 0.39
合计持有股份 2,673.6138 9.50 2,391.3638 8.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4.0092 3.32 2,391.3638 8.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9.6046 6.18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823,05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9.89%)的持股 5%以上股东张齐春女士
及一致行动人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计划通过证券
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过 812.86 万股,减持时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以内。该减持计划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实施完毕。
除张齐春女士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00,000 股
外,减持与披露的区间内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是☑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2018 年 1 月 16 日,张齐春女士与黄永军先生签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张齐春女士将其持有的东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方通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
给黄永军先生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齐春 朱海东 朱曼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