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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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董事徐少璞先生召集,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应出席持有人18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8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000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根据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持有人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曲涛先生、张春林先生未参与本次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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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2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韩静女士、李忱先生、吴志辉女士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其中韩静女士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形,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不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持有人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曲涛先生、张春林先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2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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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6)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参与方式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7)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8)代表或委托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根据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持有人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曲涛先生、张春林先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2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