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9-07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于今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张齐春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告
知函》,自 2019 年 12 月 5 日始,张齐春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比例已累计达到 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9/12/05 35.82 229.9328 0.85
张齐春
竞价交易 2019/12/09 42.57 40.8500 0.15
合 计 270.7828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张齐春 合计持有股份 25,205,000 9.31% 22,497,172 8.3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91,228 1.29% 783,400 0.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713,772 8.02% 21,713,772 8.02%
说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2019 年 9 月 11 日开始进入第一个可行权
期,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1,113,708 股,扣除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10,336,816 股,公司总股本为 270,776,892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告披露,张齐春女士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后,张齐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497,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1%(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张齐春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