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宁先生通知,李宁先生于2019年5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0.0934%,增持金额为5,000,418.00元,本次购买的公司股票将锁定至2020年12月31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原因
2018年11月12日,公司与泰策科技原股东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闽清华创”或“乙方”)、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沙县嘉特思”或“丙方”)、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通投资”或“丁方”)以及泰策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李宁、李忱、陈忠国(以下三人简称为“戊方”)共同签署了《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受让闽清华创、沙县嘉特思及星通投资持有的泰策科技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泰策科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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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泰策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事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5条“股份购买及相关安排”,乙方、丙方及戊方共同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以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股票代码:SZ.300379)。其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公司股票的对价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4,000万元、10,000万元。
同时,乙方、丙方及戊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承诺进行锁定,锁定期如下: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含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含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含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为了进一步明确承诺方购买股票的责任和义务,2018年11月18日,李宁先生、李忱先生和陈忠国先生出具了《承诺函》,由李宁、李忱和陈忠国分别按照72%、20%和8%的比例,承担《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购买公司股票义务,即至2021年12月31日前,李宁购买不低于7,200万元、李忱购买不低于2,000万元、陈忠国购买不低于800万元。合计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
二、 本次增持人及增持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李宁先生增持公司股票2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0.0934%,增持金额为5,000,418.00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元) (万股) (%)
李宁 竞价交易 2019/5/24 20.082 24.90 0.0934
合 计 24.90 0.0934
三、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剔除公司回购 股数(股) (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 专用账户股份)
李宁 1,748,347 0.6556% 1,997,347 0.7489%
李忱 528,700 0.1982% 528,700 0.1982%
陈忠国 201,400 0.0755% 201,400 0.0755%
合计 2,478,447 0.9293% 2,727,447 1.022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泰策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李宁、李忱、陈忠国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727,447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1.0227%,累计增持金额为55,522,277.36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泰策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李宁先生、李忱先生和陈忠国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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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李宁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