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二○年九月
声明
一、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募集说明书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文件。
……